桃園機場 8/1 新制上路!接機停超過 3 分鐘就開罰,立牌占位最高罰 2.5 萬
發佈於
以前接機,車子往航廈外一停,手機滑一滑等人出來,是再自然不過的事。但從 2026 年 8 月 1 日開始,這個習慣動作可能會讓你收到一張罰單——而且不只一種。桃園機場同一天上路兩項新制,一個抓車、一個抓人,很多人到現在還沒搞清楚差別在哪。
新制一:會面點停超過 3 分鐘,系統自動拍照開罰
桃園機場的違規停車科技執法,8 月 1 日起正式上路。根據自由時報與聯合新聞網報導,執法範圍涵蓋「第一航廈 13 至 23 號會面點,以及第二航廈 21 至 29 號、31 至 33 號會面點」,只要車輛靜止超過 3 分鐘,系統就會自動拍照、錄影蒐證,違規者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可處新台幣 600 元至 1200 元罰鍰。
這套系統其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。航空警察局自 2026 年 1 月至 7 月已完成宣導及系統測試,8 月 1 日才進入正式執法階段,等於前面七個月都是給大家適應期。換句話說,8 月起被拍到就沒有「我不知道」這個選項了。
要特別注意的是「靜止超過 3 分鐘」的認定——重點不在你有沒有熄火、有沒有下車,而是車輛停在原地的時間。班機延誤、家人行李托運等太久,這些都不會讓計時器暫停。接機時間本來就充滿不確定性,這也是新制最容易踩雷的地方。
新制二:接機大廳用立牌、行李占位,最高罰 2.5 萬
另一項新制針對的是「人」。桃機公司發現接機大廳出現不少業者用立牌、行李占用大廳出口的情況,依中央社報導,機場方面認為這「影響旅客通行及航廈營運秩序動線,也有礙航廈整體形象」。
執法採兩階段:7 月 31 日前為加強勸導期,機場人員不定時巡查航廈;8 月 1 日起進入正式取締階段,若接機人員違規占用公共空間、經勸導後仍未改善,桃機公司將依《民用航空法》第 119 條之 3 第 1 項規定,處新台幣 5000 元以上、2 萬 5000 元以下罰鍰,並得會同航空警察局強制其離開航空站。
桃機公司的立場很明確:接機大廳是公共通行空間,本就不得以接機立牌、行李或其他物品占用。這條主要衝擊的是旅行社、代接團客的業者,但一般民眾如果把行李箱、折疊椅擺在矮牆邊「先卡位」,同樣在規範範圍內。
正解:把車停進停車場,善用 30 分鐘免費
兩項新制看似嚴格,但官方其實留了一條合法又省錢的路:航廈停車場的免費停車優惠。自由時報與聯合新聞網報導都提到,航警局建議接機民眾善用第一、第二航廈停車場「30 分鐘內免費停車」優惠,把車停妥後再前往航廈接機。
依《橘世代》整理的機場停車資訊,第一航廈(P1、P2)與第二航廈(P4)為「30 分鐘免費停車、每日 3 次」,小客車費率為「第一小時 30 元,每逾半小時加收 20 元,每日最高 490 元」(2026 年 8 月查詢資訊,實際費率與免費規則請以現場及官網公告為準)。
實際操作建議這樣抓時間:
- 先查即時航班動態,確認實際落地時間,別用表定時間出門。
- 落地後再進場——旅客從下機到走出入境大廳,通關、提領行李通常還要一段時間,太早進場只會把免費的 30 分鐘燒掉。
- 請對方走出大廳前先傳訊息,你再從停車場移動到會面點。
- 超過 30 分鐘也別慌,第一小時 30 元的代價,遠低於 600 至 1200 元的罰單。
如果你是從市區開車過去,出發前也可以先看看桃園停車攻略,把沿線備援車位一起規劃好。想省停車費的話,信用卡停車優惠排行裡也整理了機場停車相關的回饋方案。
常見問題 FAQ
Q1:我只是停下來讓家人上車,也會被罰嗎? 依報導,科技執法認定的是車輛靜止超過 3 分鐘。單純停靠讓乘客快速上下車、未超過 3 分鐘者不在取締時間門檻內,但請務必即停即走,不要熄火等人。
Q2:罰單是誰開的?金額怎麼算? 會面點違停由航空警察局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舉發,罰鍰為 600 元至 1200 元;接機大廳占位則是由桃機公司依《民用航空法》第 119 條之 3 第 1 項處分,罰鍰 5000 元至 2 萬 5000 元,兩者是不同法源、不同機關。
Q3:接機大廳占位一被抓到就直接罰 2.5 萬嗎? 不是。依中央社報導,8 月 1 日起是「經勸導後仍未改善」才依法開罰,且法定罰鍰為 5000 元以上、2 萬 5000 元以下,實際金額由主管機關裁量。
Q4:停車場 30 分鐘免費是每次都有嗎? 依《橘世代》整理,第一、二航廈停車場為 30 分鐘免費、每日 3 次。超過次數或單次超過 30 分鐘,就會依停車場公告費率自進場時間開始計費。
Q5:其他縣市的違停罰款也是 600 到 1200 元嗎? 違停罰鍰依違規態樣而異,紅線、人行道、公共場所出入口的罰則各不相同,可參考紅線違停罰多少完整解析。
結語
桃機這兩項新制,說穿了就是把「臨停接機」的成本明確標價:省 30 元停車費,可能換來 1200 元罰單。與其在會面點跟計時器賭運氣,不如把車停進停車場、用免費的 30 分鐘從容接人。出門前多花三分鐘查航班、規劃車位,落地那一刻就不用手忙腳亂。
參考資料
- 桃園機場8月起科技執法 接機違停逾3分鐘最高罰1200元|自由時報 — 8/1 科技執法上路、會面點編號範圍、3 分鐘與 600–1200 元罰鍰、1 至 7 月宣導測試、30 分鐘免費停車建議
- 接機不能路邊等 桃園機場科技執法抓違停8月1日起正式取締|聯合新聞網 — 自動拍照錄影蒐證方式、罰鍰依據、航警局說明
- 桃園機場接機禁用立牌、行李占位 8月起開罰|中央社 — 勸導期與 8/1 開罰、《民用航空法》第 119 條之 3 第 1 項、5000 至 2 萬 5000 元罰鍰、強制離開航空站
- 桃園機場停車懶人包|橘世代 — 航廈停車場 30 分鐘免費每日 3 次、小客車第一小時 30 元等費率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