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車場出入口被畫公有車格!2026 台中實例:停車場登記證怎麼查、被擋住怎麼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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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車開進停車場,逛完街回來卻發現出入口被別人的車卡死——更荒謬的是,那台車還停在「政府畫的合法車格」裡。這不是網路段子,是 2026 年 8 月台中真實上演的一幕,而後續查下去還牽出另一個問題:那座停車場,根本沒有登記證。
事件回顧:公益路二段的雙重烏龍
根據聯合新聞網 2026 年 8 月 9 日報導(記者余采瀅),台中市公益路二段與大通街交叉口一處私人停車場,出入口前竟畫設了公有路邊停車格,導致車輛進出困難,民眾發文直呼「在停車場出入口畫停車格,哈嘍台中市?」
台中市交通局的回應更值得注意。交通局表示,「目前該停車場無停車場登記證核准紀錄,後續將派員前往稽查,並依停車場法裁罰」,並指出「若業者仍未改正,得再次稽查並連續裁罰,最高可處 1 萬 5 千元罰鍰」。至於卡住出入口的車格,交通局說明「後續將輔導業者完成停車場登記證申請,取得登記證時也將併同塗銷路邊停車格」。
換句話說,車格之所以畫在那裡,某種程度上是因為市府資料裡「那裡本來就不該有停車場出入口」。這一則新聞剛好把民眾最容易忽略的一件事推到檯面上:你停的那座停車場,究竟合不合法?(2026 年 8 月資訊,個案後續處理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)
停車場登記證是什麼?告示牌上該有這幾件事
依《停車場法》第 25 條規定,都市計畫停車場或路外公共停車場「應於開放使用前,由負責人訂定管理規範,向地方主管機關報請核備,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,始得依法營業」。同法第 26 條進一步規定,未達 50 個小型車位的路外公共停車場,或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開放供公眾收費停車者,同樣要報請核備、領得登記證才能營業。
那民眾要怎麼看?關鍵在告示牌。《停車場法》第 27 條要求停車場經營業應設置標誌、劃設車輛停放線及指向線,並「應於出入口或其他適當處所標示停車費率及管理事項」。以台中為例,《臺中市停車場經營登記作業要點》第十一點更明確要求「營業時間、停車費率、管理事項及停車場登記證字號,應標示於出入口或其他適當處所」,內容並應與管理規範一致。
所以進場前花三秒鐘看一眼入口告示牌,重點只有四樣:登記證字號、營業時間、費率、管理事項。四樣裡少了「登記證字號」,就值得提高警覺。順帶一提,同要點第十點規定,新核發登記證核准期限最長為五年,屆期三個月前得申請展延一次、展延核准期限最長三年——所以看到證號時,也可以順手確認有沒有過期。
沒登記證、出入口被擋,各自罰多少?
兩件事適用的是兩套不同法規,別搞混:
業者沒領登記證就營業:依《停車場法》第 37 條,違反第 25 條或第 26 條規定者,「處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,並責令限期改正;屆期不改正者,得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停車場登記證」。這正是台中市交通局說的「最高 1 萬 5 千元」與「連續裁罰」的依據。若是告示標示不符規定,依同法第 38 條經通知限期改善而逾期不改者,罰鍰更重,為「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」,必要時得處 30 日以下停業處分。
車輛停在出入口擋住通行:這是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56 條的範疇。該條第 1 項第 5 款明定「在顯有妨礙其他人、車通行處所停車」者,處新臺幣 600 元以上 1,200 元以下罰鍰;第 3 款則針對公共場所出入口前停車。要注意的是,若車輛是停在「合法畫設的公有車格」內,就不屬於違規停車,這時該處理的是車格劃設本身,得向主管機關反映,而不是報警開單。
出入口被擋住,當下三步驟
- 先確認對方停的是不是合法車格。 格線清楚、有繳費標示,多半是公有車格;若是紅黃線或無格線處,直接撥 110 由警方到場依道交條例第 56 條處理。
- 找場方與現場管理人員。 合法停車場的告示牌上會有服務專線,這是登記證制度要求標示管理資訊的用意之一;沒有專線可打,本身就是警訊。
- 向主管機關反映車格劃設問題。 台中市可洽臺中市停車管理處(地址:403418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 101 號 1 樓,電話 04-22258160,櫃檯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機關上班日 8:00–17:30、中午不休息),停車規劃課即為負責停車場登記證申請、變更及核發的單位。查詢公民營停車場與路邊車格資訊,也可使用「臺中交通網」APP。
如果你常在這一帶活動,建議搭配 2026 台中公益商圈停車攻略 先掌握周邊合法場站;遇到收費爭議,2026 非法停車場收費爭議攻略 有完整的申訴管道整理;想了解業者違規擋出入口會被怎麼處理,可參考 2026 新北停車場違法擋出入口勒令停業。
常見問題 FAQ
Q1:沒有登記證的停車場收我的錢,我可以拒付嗎? 不建議直接拒付。登記證屬於業者與主管機關間的行政管理事項,罰的是負責人;現場拒付容易衍生糾紛。正確做法是先付費並保留單據,再向當地停管單位或消保單位申訴。
Q2:怎麼知道一座停車場有沒有登記證? 最快的方式是看出入口告示牌有無標示「停車場登記證字號」——依《臺中市停車場經營登記作業要點》第十一點,這是應標示事項。若現場查無標示,可致電當地停車管理單位確認。
Q3:車子被擋在停車場出不去,可以直接叫拖吊嗎? 是否拖吊由警方到場判斷,民眾無法自行決定。若對方停放位置構成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56 條第 1 項第 5 款「顯有妨礙其他人、車通行」,警方可依法舉發並視情況移置車輛。
Q4:公有車格畫錯位置,可以要求塗銷嗎? 可以向主管機關反映。以本次台中個案為例,交通局即表示取得登記證時「將併同塗銷路邊停車格」。是否塗銷、何時塗銷由主管機關認定,建議以書面或市民信箱陳情留下紀錄。
Q5:這座停車場的費率是多少? 報導未刊載該停車場的費率資訊,本文不做推測。實際費率請以現場公告牌面為準;若現場連費率都沒標示,就更該考慮換一個場站停。
結語
停車場合不合法,答案通常就寫在你每天視而不見的那塊入口告示牌上。花三秒看一眼登記證字號與費率,往往就能避開後續的收費爭議與求償無門。想快速找到附近的合法車位,加入雞來客棧 LINE 好友,出門前先查一查最省事。
參考資料
- 中市停車場出入口處竟畫有「車格」 交通局一查竟沒登記證 — 聯合新聞網 2026/08/09,台中公益路二段個案與交通局回應原文
- 停車場法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,第 25、26、27、37、38 條登記證與罰則規定
-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,違規停車罰鍰規定
- 臺中市停車場經營登記作業要點 — 臺中市政府法規,登記證有效期限與告示牌應標示事項
-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— 停車場登記證申辦與停車資訊查詢